2025年7月18日,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召开科研经费管理与自查工作报告部署专题会议。本次会议旨在全面落实上级部门科研经费监管要求,强化科研经费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确保科研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核心工作部署】
全员自查申报
全体教师须于2025年7月22日24:00前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进入【科研管理】-【经费自查】模块,逐项填报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学院将于7月23日17:00之前完成汇总。

问题清单制管理
填报内容须涵盖经费支出合规性、预算执行进度、成果产出匹配度等关键维度,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科研经费使用问题清单,实行「一人一账」动态管理。

项目负责人双责机制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需切实履行:
契约责任:对照项目任务书(合同)条款及经费预算批复。
进度责任: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国科发计〔2012〕8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与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4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12]71号)等规定内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滞后项目,对执行率低于70%的项目启动预警督办程序。
【督导机制】
学院将组建专项督查组,于8月1日-10日开展首轮经费核查,建立「月约谈」机制:即对逾期未整改项目负责人实施重点约谈。
【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现科研经费管理「三化」:
✅ 经费使用透明化
✅ 过程留痕可溯化
✅ 问题整改闭环化
特此通知,请全体教师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