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内师校发〔2026〕18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音乐学院通过个人申报、科技处认定成果、学院审核材料、音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遴选出11名老师,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1.音乐专业硕士指导教师:张凡-音乐(音乐表演)、李娜-音乐(音乐表演)、白晋-音乐(音乐表演)、海日罕-音乐(音乐表演)、闫蒙-音乐(音乐表演)、潮洛蒙-音乐(音乐表演)、贾彦-音乐(音乐教育)、张一柳-音乐(作曲-视唱练耳)、杨凡卓含-音乐(音乐表演)。
2.教育硕士指导教师:东日娜-学科教学(音乐)。
3.艺术学硕士指导教师:张兆宇-艺术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71-7381138
音乐学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