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和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音乐学院按要求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预计于2026年6月毕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25年12月5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由音乐学院组织实施,并成立音乐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有关考核程序为:
1.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登记”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考核前1周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和科研及学术活动佐证材料经导师审定后,导师在系统中对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提交至所属学院。
2.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项材料,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意见。
3.将《2025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导出打印后报至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并经审定通过后,统一报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公布。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根据文件规定,学院应做出退学处理,在网上公示后,报送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