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遵照校发[2008]4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和内师校发〔2021〕65 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自治区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评选办法,由学生个人申请、各班推荐、学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初评,拟推荐国家奖学金1名、自治区级奖学金3名,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10月5日至10月7日。
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4391990
音乐学院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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